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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音樂試聽連結 判刑10月 部落格音樂共賞 工程師遭重判

網路族流行在部落格上,推薦自己喜歡的音樂和影片,衝高點閱率,一名網路工程師就在自己網站上,提供1700首音樂超連結供網友欣賞,結果被法官認為是盜版共犯,判刑10個月,減刑成5個月,易科罰金5萬塊。
鍵盤一打,進入蘇先生的橋靈王網站,1700首音樂隨點隨聽,成了音樂分享的天堂,有音樂,還有歌詞,想要推薦自己喜歡的音樂跟網友分享,沒想到卻引來警方注意,被告侵犯著作權,判刑10個月,減刑成5個月,易科罰金5萬元。
言談中盡是不滿,沒有重製音樂檔案,也沒有牟利,卻被法官重判,蘇先生說他一定要上訴,但是法官判決指出,雖然查不出是誰,把這些音樂放在其他網頁上供人下載,但是根據電腦網路常識,提供超連結,明顯觸犯音樂著作權,也因此成為盜版共犯
2007/9/5/記者曾雨薇/台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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