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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臺灣公視戲劇《人選之人造浪者》現實真人版MeToo性騷擾性侵害案、親密關係暴力

看完文章的你,想幫身心受傷的人,卻不知如何是好?讓我們動動手指,在網路社群(臉書、推特、噗浪、YouTube、IG、Threads等)分享擴散他們的文章,不旁觀!你的每次分享幫忙發聲,對臺灣環境、社會安全網,極其重要,成為受害者的微光!讓加害者、加害者的靠山,見光死!謝謝!


社會安全網民眾我+1。涉己事務,涉事公司你+1了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聲自字第16號的裁判書:https://reurl.cc/nmVnQ1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TPDM,114%2c%e8%81%b2%e8%87%aa%2c16%2c20250306%2c1


原文作者:黃郁晴
發表時間:2025/03/14(五)10:00
原文網址:https://reurl.cc/rElaMZhttps://www.facebook.com/palmerspalm/posts/pfbid0fwZCnHLKehpw1Y46b9RTM6g896KEnnWjE3AAfg3rW7z92hETkebVva366ru9er2sl


2025年3月12日,經過一年多的等待,過程中不曾被傳喚過開庭,那天收到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那個讓我置身將近十五年陰影的名字,不起訴確定。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已經可以查到全文,還有兩個告證附件。看到自己跟對方的名字同時出現在網路上,向來不容易有什麼情緒的我,還是把一個美好的下午哭掉了,而這樣的情景放在十五年的時間尺度上,只是一個片刻。

2020年,我受到兩廳院的邀約,擔任2021-2022駐館藝術家,當時我提出想以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為出發點。其實創作動機除了虛構的小說,還有真實的人生。從「藝術之子」變成「藝術之女」或許令人驚訝,但這正說明了從雙性戀困境導致的(女)同志暴力,很可能是最深櫃的深櫃。

為什麼不說?因為大部分的人聽到對方的性別,先是困惑,再聽到對方的名字便沉默了。不說,甚至不是一種選擇,而是說不出來,沒有語言。如果我自己都必須要花十幾年才能搞得清楚在我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別人又怎麼可能及時理解?



2023年4月駐館與演出結束,我原先以為就這樣了,所有的研究、自省、對話暫時都告一個段落。沒想到一個月後現實才要再度襲來。

2023年5月長年的惡夢變成生活中的正義代言人,媒體與同溫層每天鋪天蓋地對我傳送那句:「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比這個更戲劇性的事。

2023年6月#MeToo運動爆發,我和對方約在劇場友人家中,除了退出當時合作的製作,我想要自己能夠面對面告訴她,2010-2014年期間她對我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我也告訴她,2019年她因結婚受訪時提及前任的負面言論對我影響至今。有誰看到了報導呢?又有誰在背後議論呢?我感覺腳下像破了個大洞,開始寫遺囑。

我希望她能面對自己曾經的作為,同時也告訴她我已經開始向勵馨求助。我還告訴她另一件事,就在我們見面不久前,有一位#MeToo事件受害者才剛說出自己的故事,我也曾遭該受害者同一名加害人做過類似的事,因此我提醒對方及其公司應該正視,因為他們也有合作關係。



那一天談完,離開朋友家的時候,我幾乎沒有辦法好好走路,需要別人攙扶。但至少我完成了與自己的約定:三十多歲的我必須拯救那個二十幾歲的自己。

再一次地,我以為結束了,卻還結束不了。不到一個月,2023年7月勵馨大型活動嘉賓名單公佈某媒體專訪不知道為什麼又輕挑提起前任話題……還有我提醒她的那件事,那位被害者竟捲入了訴訟之中……


我自我思量沒有公眾人物的資源可以在對等條件下去回應,也停止不了被打、被推下樓梯的惡夢,只能就還在法律追訴期內的部分採取行動。這一次我決定等判決出來,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會說出來。


於是來到了一年多以後的現在。追尋我所盼望的正義絕非易事,但一路上學習到太多;無論是一直以來陪伴我的維虹法律事務所、今年終於再次聯繫的勵馨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中心,都讓我無比慶幸這條復原之路得以展開。



我尊重司法判決結果,但即便司法認為這些行為、言語不構成犯罪,也不代表沒有違反道德或不構成情感傷害。選擇說出來,不是為了再對對方提出反擊,而是因為只要沒說出來一天,我就永遠恐懼在我所愛的劇場真正地與人交流。年復一年我最害怕學生跟我說他的畢製想做對方的劇本,當我的腦海一次次地重複播放某些畫面的時候,我的嘴巴還在跟學生說著劇本分析——可怕的是,可能真的沒有人比我更懂那些台詞背後的意義了。

我選擇,接下來的人生不活在這樣的解離之中。
現在一切都好,很感謝曾經幫助過我的人。
也向還在暗處的人喊話:不一定要說出來喔,你永遠可以選擇對自己最好的。


(文章完畢)



原文作者:唐宛彤 Mia Tang
發表時間:2025/03/14(五)21:11
原文網址:https://reurl.cc/GnkdzWhttps://www.facebook.com/MiaWTTang/posts/pfbid02u4rnH6LBiqVE65THttFJXg83H4yZRyQgxSfQL1dARQnaYSVXc748L6u3HgHoTQHhl

我算是這個事件很外圍的人。

2003年在話劇社認識郁晴,但少有交集;2009年在劇場認識C,進而將她推薦給鴻鴻老師,說來與C的交情比郁晴深,至少當時我以為那是真正的交情。

約莫2013年,我在C的臉書上陸陸續續看見詆毀郁晴的文章;2014年夏天,剛畢業回台的我與C約在公館相聚,提起郁晴,C又是一陣難聽的輸出,「感情的事,外人難以置喙」我心裡想。

時間快轉到2023年7月,我具名指控黃健瑋乘機性交,C對外發言「與黃健瑋不熟」,誰信呢?那時我與C的友情已淡,從前會主動聯繫、約我碰面的C,已經是另外一個我認不出來的人了。

這段友情就這樣了吧,人往高處爬,怪不得她。

沒多久我收到郁晴的訊息,知道郁晴向勵馨基金會反應活動嘉賓不妥;接著我斷斷續續關注郁晴的臉書,看見其中一篇討論暴力的臉文,文章沒提到任何人的名字,我的腦袋卻像被雷劈過一般。

我傳訊問郁晴:是C嗎?對妳使用暴力的人是C?

2023年9月底,我和郁晴終於碰面了。

暴力,親密關係之間的暴力,精神上的、肢體上的。

以及謊言。

郁晴不知道C和我相識,曾提醒C對我下手的人也曾猥褻她,製作公司應正視,不然對公司不好。

C回應:這個女生我好像見過,不確定,不熟。(大致意思,非原話)

我說出2009年便認識C一事,兩人都震驚了。

就這樣摘得乾乾淨淨嗎?

接下來一年多,我被訴訟和輿論攻擊得體無完膚,郁晴也不好受,該怎麼讓傷口癒合?是否提告、是否說出來?郁晴是有苦往心裡藏的人,我只能告訴她「需要我時,我隨時都在」,卻幫不上什麼忙。

前天郁晴傳來司法判決的結果,今天發了文。

文章與司法判決置於留言處。

身為雙性戀,我很清楚有心之人要將自己說成「偽雙性戀」有多容易,也明白女生對女生能行使的暴力不亞於男性。

可社會眼光傳統。

女性、家境優越、掌握業界資源。被這樣的人惡意對待,說出來有多少人能同理?有多少人「敢」同理?只能一忍再忍,直到看見對方以「女權捍衛者」之姿被追隨、吹捧,心裡的噁心和我看見黃健瑋被塑造成「尊重女性的男性長官」,有過之無不及吧。



(文章完畢)

[新聞] [女演員倖存之路] Mia控黃健瑋乘機性交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728810032.A.75C.html
https://www.pttweb.cc/bbs/TaiwanDrama/M.1728810032.A.75C




身為臺劇、非戲劇節目的觀眾的我,永遠抵制拒看「湯昇榮、張鈞甯、柯汶利、黃健瑋、蔡亘晏、簡莉穎(族繁不及備載)的任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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