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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節目逐字稿聽打練習作品】公視《有話好說》 洗大體、掃殯儀館!酒駕為何罰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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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頻道與節目名稱:公視《有話好說》 有話好說 官方臉書:連結 。 
檔案上傳及版權所有:公視 有話好說   
PTSTalk:https://youtu.be/BJnj_awK5P8 。 
 
20170405 有話好說 洗大體、掃殯儀館!酒駕為何罰不怕?  
PTS 台灣公共電視:https://youtu.be/0BgKkhS49LY 。 
  
  
2017/4/5有話好說預告:洗大體、掃殯儀館能否遏止酒駕? 還有什麼做法該做而沒做? 
  
 
人聲:至少共五人(不含VCR影片裡的人聲) 
主持人:陳信聰 
 來賓:酒駕防制關懷協會秘書長 林美娜 
    台北市交通警察 石明謹 
    彰化縣送行者議員 張雪如 
    精神科醫師 潘建志 
 
 
本集廣播播出時間:2017/04/05 (三) 
本集內容、語言、類型:中文、台語、殯葬業、酒後駕車、酒後駕駛、酒駕、清洗殯儀館設備、清掃冰櫃、洗大體、罰責、台東地檢署、酒駕防制法、吊銷駕照。 
 
 
 *逐字稿開始* 
 
   
[00:00:23~00:03:27] 陳信聰:「觀眾朋友你好,我們今天再來談大家最深惡痛絕、酒駕的問題, 儘管呢去年跟前年酒駕致死的人數呢稍微下降,可是這個數字呢看起來至少兩天就會有一條無辜的生命, 因為酒駕被活活的撞死。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在幾個禮拜前,台東地檢署做了一個方法, 說『你們這些人實在很過分(台語:夭壽)、有夠殘忍的(台語:僥倖hiau-hīng), 為什麼你們都不把別人的命當成命看呢?你們把人家撞成什麼樣子?』, 所以就要求這些特別是酒駕的累犯,你要去台東的殯儀館,也不是說直接去洗大體啦, 其實你要這些人去洗大體,第一個,他們真的不專業,第二個那是對死者的一種不敬。 所以呢台東地檢署做什麼事情呢?我們來看看,要這些酒駕的累犯吼去清洗冰櫃, 啊這可能是那個法醫在解剖的那個檯子嘛吼,那自然會有一些屍水啦、血水啦等等, 然後呢就是這個也是他們的一個檯子嘛吼,要他們去清理殯儀館周邊的這些器材、冰櫃等等的, 啊結果這些酒駕累犯說什麼?『啊娘喂~我怕都怕死了,我下次不敢了。』那說實在的, 每次去都說下次不敢(再犯)了,下次是否真的不敢再犯了呢? 我們今天特地問了警政署到底你抓了那麼多酒駕,有多少比例是累犯? 所謂的累犯就是五年內呢你第二次酒駕以上,結果我們看到資料就讓人害怕, 這三年來,平均下來,每一年酒駕被抓到的一百個酒駕裡面, 至少有三十個以上都是累犯。每次抓到他,他都說『我下次不敢了』,下次又繼續酒駕。 怎麼辦?!洗大體真的有用嗎?或是清掃殯儀館真的有用嗎? 如果有用的話,是不是不只台東,我們台灣所有縣市全部跟進? 如果沒有特別的用處的話,到底還該做什麼呢? 我們是要再提高刑責,不排除叫做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嗎? 還是要做連坐,包括說坐在同一台車子裡面的人呢,你也要負起刑責, 甚至賣酒給你喝、讓你酒駕的這些場所呢,也要負起刑責? 又或者是說,不管你是騎機車50C.C.,還是你是開裕隆、TOYOTA, 還是說你開法拉利、賓士,你這個酒駕視同為殺人預備犯, 因此你的殺人工具全部馬上當場沒收,到底現在酒駕防制還有哪些漏洞? 今天好好地來談這個題目。介紹四位特別來賓,非常歡迎是酒駕防制關懷協會的秘書長, 也是我們媒體界的前輩-林美娜、林秘書長。」 
 
[00:03:27~00:03:28] 林美娜:「大家好。」 
 
[00:03:29~00:03:45] 陳信聰:「非常感謝。再來是之前、十幾年前他就已經是叫做『酒駕藝人殺手』啦吼, 藝人遇到他酒駕,真的是沒有辦法去說情,他同時呢也是台灣非常知名的足球的球評, 他當然也是台北市的交通警察-石明謹、石警官。」 
 
[00:03:45~00:03:46] 石明謹:「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 
 
[00:03:46~00:04:09] 陳信聰:「再來我們感謝從彰化北上的,這位是專業的哦, 『你讓酒駕去做洗大體』這是對死者不敬,可是呢她其實這長期以來, 每年至少跟她的團隊呢洗了八十具大體以上,專門在幫人家洗大體的,彰化縣議員-張雪如、張議員。」 
 
[00:04:09~00:04:11] 張雪如:「好,主持人還有我們各位觀眾大家好。」 
 
[00:04:12~00:04:23] 陳信聰:「感謝議員啦吼。當然到底要怎麼樣, 才能夠有效地遏止酒駕?到底他們在害怕什麼啦?罰也罰不怕,啊叫酒駕犯去清洗殯儀館, 他們也不怕,這樣該怎麼辦?我們歡迎是精神科醫師-潘建志。」 
 
[00:04:23~00:04:24] 潘建志:「主持人、大家好。」 
 
[00:04:25~00:04:33] 陳信聰:「先來看看台東地檢署所謂要他們去洗殯儀館的這些冰櫃還有這些檯子, 有用嗎?來看看。」 
 
 
   
 
 
     [00:04:35~00:04:59] 記者旁白:「殯儀館裡一群身穿黃色背心的人把水桶放置在冰櫃前,謹慎地用抹布擦拭每個角落。 另外一群人分工合作,有人生疏地拆解使用過的解剖台,有人仔細清洗檯面上的血水。 這些為死者服務的人可不是志工,而是多次犯案的酒駕肇事者。 有受罰民眾洗完之後坦承全程帶著一個敬畏的心做事,深怕觸怒死者。」 
 
 
     [00:05:00~00:05:07] 酒駕累犯(106.03.16):「(清洗)他之前放大體的盤子, 然後會有留一些血水出來。」 
 
 
     [00:05:07~00:05:08] 記者旁白:「以後還敢這樣子酒駕?」 
 
     [00:05:08~00:05:09] 酒駕累犯(106.03.16):「不會再酒駕了, 然後會有留一些血水出來。」 
 
     [00:05:09~00:05:28] 記者旁白:「酒駕案件層出不窮,甚至有不少人是酒駕累犯, 根本罰不怕。台東地檢署出奇招,針對十名酒駕累犯,處罰他們前往當地殯儀館, 協助清洗大體冰櫃、解剖檯等設備,希望能達到生命教育的作用。 有民眾大力贊同,認為是另類的處罰方式。」 
     [00:05:29~00:05:32] 民眾(106.03.16):「酒駕撞死人來洗這個, 應該,應該,讓他們體會一下。」 
 
     [00:05:33~00:05:38]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吳維仁(106.03.16):「希望能夠透過這個生命的震撼教育, 讓他們不再有這個酒駕的行為的發生。 
 
     [00:05:38~00:05:56] 記者旁白:「就怕酒駕罰不怕,台東地檢署首開先例, 祭出另類震撼教育,讓酒駕累犯到殯儀館為死者服務,親身感受生命意義。 而當地殯葬業者也認為,不只能遏止酒駕,還可補足當地殯葬業人力不足的問題,創造雙贏。」 
 
 
   
 
 
[00:05:57~00:06:16] 陳信聰:「不過美娜姐我先請教妳啦吼,我們今天特地打電話, 不管是打電話到交通部公路總局還是警政署,我們想了解到底是誰在酒駕? 罰得怕,還是罰不怕?這個數字讓我們嚇一跳!民國103年呢, 我們總共取締了11萬5千多(115,253)件的酒駕。」 
 
[00:06:16] 林美娜:「是。」 
 
[00:06:16~00:07:03] 陳信聰:「結果3萬7千(37,005)件呢都是累犯,五年以內酒駕兩次以上的。 過了一年、104年呢,累犯酒駕的比例呢,33%,不減反增。 再接下來105年,那不就是去年,總共取締了十萬四千多(104,756)件, 結果十萬件裡面,有三萬七千多件(37,316)都是連續酒駕累犯,酒駕兩次以上。 所以現在台東地檢署說,好啊,那你們這些人都罰不怕嘛!那不然讓你們去看殯儀館這些, 也不是說讓你們去看怎麼撞到的,是讓你們去體會生命教育, 對酒駕防制他們去清洗殯儀館周遭的設施,有效嗎?」 
 
[00:07:03~00:07:41] 林美娜:「這個事情是這樣子喔,從林全院長上任之後, 他就知道這個酒駕的事情非常嚴重,所以他就要求說是不是在道安講習上面加倍時數? 那所以我們防酒駕協會就對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一個建議,就是說在這個加重時數的時候, 你把他換一個場域,到殯儀館去講習、到殯儀館去體驗有關於面對死亡, 或者已經死亡的這樣一個場域的體驗過程。 你要知道我們國人對死亡這件事情是避諱的。」 
 
[00:07:42] 陳信聰:「當然。」 
 
[00:07:42~00:09:07] 林美娜:「大家是覺得那是不吉祥的,所以避之有恐不及。 可是如果今天我們將累犯者、酒駕累犯者把他道安講習放到殯儀館, 讓他經過上課講習之後呢,也到殯儀館的停屍間躺一下停屍床嘛, 你再酒駕,下次就你自己喔、你自己就躺在這裡, 或者是去這個服務一下、清洗一下這個冰櫃、停屍櫃,類似這樣一個場域的體驗。 我們認為真的就像台東地檢署這個檢察官講的,真的就是有震撼的效果, 真的是要達成震撼的效果,才能夠像林全院長講的,他希望透過道安講習, 讓這些人不再犯,這是我們最後掌握的這一票人,他還沒有撞死人, 可是你再不糾正他、你再不讓他有一個悔過、真的從自己徹底地不再犯, 搞不好下一次他就真的撞死人。這是我們最在意的。 那我覺得,洗大體之說呢,說說便罷了,那真的是不能當真, 那我們覺得換一個場域來形成一個有震撼效果的道安講習或者是勞動服務, 這是我們倡議,也是我們支持的。」 
 
[00:09:07~00:09:45] 陳信聰:「OK。我可能釐清幾個,第一個,不是去洗大體, 因為洗大體是一個非常專業的,就連議員也不是說我是議員,我就能去洗大體, 你要有執照,議員(張雪如)是有執照才可以洗,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工作, 而且說實在,是很神聖、做功德的工作啦吼。不是說做來懲罰的,而且你對死者是很不敬的, 這是一個要釐清。第二個,其實不是要拿這種(懲罰)去殯儀館清洗冰櫃或是做這些清掃的工作, 要來取代掉所謂的現在酒駕防治,而是說相較起你去教室裡面去上那個什麼道安講習, 那個就沒有用嘛!」 
 
[00:09:45~00:09:47] 林美娜:「那個聽久了,都在睡覺。」 
 
[00:09:47~00:10:16] 陳信聰:「你如果要震撼、要嚇人、要教育,來殯儀館,看生命是怎麼一回事。」 
講難聽一點,你若是有民間信仰的人, 就會說『你這個壞蛋(台語:夭壽骨),好兄弟會跟著你回去』這樣嚇你啦, 這個可能至少比上課好用太多太多,但是呢真正我們等一下還是會花很多的時間談的更多的酒駕防治那個部分不能被取代掉, 那個要再多談。那我先請教那個明謹兄啦吼。  
[00:10:16] 石明謹:「是。」 
 
[00:10:18~00:10:23] 陳信聰:「你其實抓了很多很多人酒駕,有用嗎? 如果讓他們去殯儀館體驗一下。」 
 
[00:10:23~00:11:37] 石明謹:「其實我們剛剛看這個數據,說累犯百分之三十幾, 其實吼剩下百分之七十幾大部分也是累犯,他是第一次被警察抓到, 不是第一次酒駕,基本上會開車喝酒的人都是同樣的人, 你平常若是不喝酒的人,你就不會開車嘛, 但若是每天都喝酒的人,他就每天開車,或者是說他久久被抓到一次。 所以他數字為什麼會提升?是因為後面抓到的還是前面這一批人嘛! 所以他的累犯數字就會提升。這表示說,其實你在防治這些人重複去酒駕這件事情, 我們現在的…不管是行政手段也好,還是刑事手段也好,他的遏止的程度其實很低啦, 我們說坦白講就是這樣。那當然洗大體的場所,這個是一個很好的輔助效果, 所謂的輔助效果就是你有很多的方式嘛,勞動服務,然後道安講習, 其實他有不同程度的效果,但是這個話題會有一個宣導性, 當然你每次做不一樣的東西的時候、做不一樣的處罰, 因為每個檢察官他也做不一樣的處置,那你都會有一些在社會上的宣導效果, 它(處罰)是有用的。但是剛才我們就講,這些人裡面有很多是我每天都重複在喝酒的頑劣分子, 我每次抓到他,他每次也是說『我下次不會再喝酒了啦』 。 」 
 
[00:11:37~00:11:37] 陳信聰:「啊明天也是再喝酒。」 
 
[00:11:37~00:12:22] 石明謹:「但是你一抓到他,你一看,你這不是第三次、第四次被抓了, 你上次也是說你不喝酒了,對不對? 但是我們也知道『喝酒』這件事情都很難戒了,不要說酒駕,他只要每天都喝酒的人, 他遲早就會酒駕,這是你要怎麼樣去防治他那是另外一回事, 但是今天去整理大體室這樣一個手段,第一個就是他其實是一個輔助性的作用, 他有效果,但是能不能影響?那是一回事。但是我們可以做, 因為你也可以用其他方法,有的檢察官就像剛才講的,有的是叫你社區服務嘛, 有的叫你道安講習,它都有效果,只是它的比例不見得就是可以完全影響這些人。 那這個是我們在刑法方面或者是在執法的手段上面,如果要真正的去解決的話, 是這方面要下的功夫要更多一點。」 
 
[00:12:23~00:12:36] 陳信聰:「換句話說,這一些人叫他們不管是去做社區服務, 或是清掃,第一個絕對不是去洗大體,去清掃殯儀館,或是去打掃社區周遭環境, 這個對社會沒有任何傷害,所以你可以要求他多做。 」 
 
[00:12:36~00:12:49] 石明謹:「我們講白一點,他今天去洗大體室完之後, 他會悔改,你叫他看道安講習,他也會悔改,你叫他去做社區服務,他也會悔改。 你若是一個不肯悔改的人,你去看、去看大體室怎麼會有用?他本來就不悔改啊。」 
 
[00:12:49~00:12:54] 陳信聰:「我就想說,對,你若叫他去殯儀館, 甚至是叫他去看你把對方撞成什麼模樣。」 
 
[00:12:55~00:12:57] 石明謹:「你若是肯悔改的人,你本來就是會改嘛,你本來就會改嘛。」 
 
[00:12:59~00:12:59] 陳信聰:「『啊那個人(被撞的受害者)跟我有什麼關係?』」 
 
[00:12:59~00:13:24] 林美娜:「對對對,其實不是要他去看別人受害, 是他要自己、如果是他受害者的話, 像我們…我們的這個…講師群的講師、這個大醫師去道安講習, 他秀出來是在手術房裡面的自己酒駕,啊自己撞得血流滿面、血肉模糊的」 
 
[00:13:24~00:13:27] 陳信聰:「喔~看說以後你再酒駕,你就是這樣的下場啦。」 
 
[00:13:27~00:13:36] 林美娜:「是的、是的,不是,要不然你跟他講受害者的故事, 他心裡會悶悶地說『啊那又不是我撞的,啊是很可憐,不應該,但是不是我撞的』。」 
 
[00:13:32~00:13:34] 陳信聰:「『啊那又不是我撞的』。」 
 
[00:13:37~00:13:42] 陳信聰:「不是去看那個受害者的,而是去看自己酒駕撞得稀巴爛(台語:糸糸麼麼/Mic1 mau4)、破碎不堪(台語:碎糊糊tshuì-kôo-kôo)。」 
 
[00:13:42~00:14:02] 林美娜:「你有可能下一個就是你自己,對, 然後看到我們有秀出來在台大的這個外科就是手術房裡面,這個開刀的時候,血是噴出來的, 可是那個人是酒駕,那這樣子參加道安講習、這些受處分的人他就會有感, 他會覺得『哇…』」 
 
[00:14:02] 陳信聰:「了解。」 
 
[00:14:03~00:14:07] 林美娜:「『天啊!(台語:夭壽啊),下次我如果再犯,有可能就是我啦』。」 
 
[00:14:07~00:14:30] 陳信聰:「不過這個東西一定會有用啦吼,但是他一定是對部分人有用, 啊有一部分就是有夠頑劣,『我難道有這麼衰?我最多也只是被警察抓到而已,哪有這麼衰?』講難聽一點, 下一次就是輪到你了啦。可是他就不會有這個體認。不過我換個角度請教一下議員啦吼, 是為什麼人家是說那種被抓到的酒駕犯,大家說不然你去幫死者洗大體, 啊你這麼主動、這麼有志去幫死者洗大體,是為什麼啊?」 
 
[00:14:31~00:17:06] 張雪如:「好,報告一下主持人, 那個是之前因為我們長期二十年來都已經在做這些洗大體的事情, 那每一年平均、每個月大概幾件而已,所以以前都是比較委託一些殯葬業幫我的忙, 那剛好有一次就是一個星期死七位,我忙到第三位的時候,我就手軟了, 那七個都還沒出殯怎麼辦?啊很多錢啊,啊其實走投無路的情況下, 就開始慢慢看那些明細啊,化個妝就要三千元,然後入殮,換個衣服就(需要)兩個人嘛, 還要入殮,還要扛棺材,然後還要請人『捧斗』(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灣喪葬)、撐雨傘、還有骨灰罈(台語:金斗甕仔kim-táu-àng-á)、拿相片, 所以一系列都是人力嘛,後來我們就乾脆自己來好了, 後來發現說『哇!原來化妝它真的不難』然後『原來洗大體它真的不難』, 那當時我們一旦接觸到這個的時候,我們會跟他敬禮啊, 我就跟他鞠躬,說『你好,我是雪如,那我現在要幫你做洗、穿、化,那希望你滿意』, 那我們會深深地一鞠躬,我們會視他如自己的親人,當我們幫他做好了大概三十分鐘之後洗完了身體, 因為我們必須要蓋,其實我們不能夠這樣直接目視他,你必須蓋一張往生被, 你必須用毛巾,你擦過的地方不能再這樣子再這樣抹過…隨便擦拭,這樣是不可以的, 你這樣毛巾擦過一次之後,要翻面、換邊,然後再擦另外一個地方, 那當然是從下面先擦起,往上走,然後臉部是最後。 那你必須是在那個『蓮花被』蓋著的底下去做這些事, 你不能眼睛直視著他喔,你不能夠把他扒光光這樣擦對他是不禮貌的喔。 對,然後做完之後,我們再幫他做、幫他換好衣服,換好衣服之後, 我們幫他化妝,那這時候才進到那個冰櫃,到冰櫃的時候,這時候就需要兩個人了,要抬、要幹嘛, 這些都是請人專門來做,這些都是需要經費的,那後來是因為我們自己可以選擇可以自己做的, 我們就自己做,結果發現說,『喔!我們可以省下一半的錢』,所以那七位(死者)就是這樣出去的。 所以我是感謝剛好有那七位同一時間過來, 你如果分批時間來的話,我反倒是沒有那個機會可以讓自己去做, 後來慢慢持續下來自己親身做,是因為每一個來到我們身邊的大體喔, 他都是沒有家屬或是沒有子女、沒有孫子的,啊不是獨居老人,就是流浪漢, 不是流浪漢,就是低收入戶,一般都是沒有家屬的, 所以當我們,他如果要出殯的時候,我們一定最少要安排八個人, 『捧斗』的、撐雨傘的、拿招魂旗(台語:幢幡仔tông-huan,出殯時書寫死者名籍的白布旗幟)的, 我們台語裡叫做拿董歡那,就是招魂旗(招魂幡)。」 
 
[00:17:06~00:17:09] 陳信聰:「那個要怎麼說,國語是魂幡嗎?」 
 
[00:17:08~00:17:43] 張雪如:「招魂旗,對,魂幡,然後還有一個就是拿相片,啊另外就是扶棺, 所以我們一次去,一定是八個志工。然後我們現場做完之後,我們要上大體的時候, 大體上到車子上的時候,我們八個人會跑到前面去,深深一鞠躬, 直到我們目測車子走出去了、離開了,離開了、走了時候,我們才抬頭。 所以這樣長期下來,我發現『咦?我們每一個慈善家所捐的錢, 我們已經善於去利用它,第一,我們不需要花很多很多的錢, 第二,每一個慈善家的錢都是人家辛苦賺的錢』。」 
 
[00:17:43] 陳信聰:「是。」 
 
[00:17:44~00:17:54] 張雪如:「一分一毫我們都要善盡地去用它, 然後長期下來就變成,咦,我有一個習慣,我習慣自己來,我發現我就是他的家屬, 我就是他的親人。」 
 
[00:17:55~00:17:58] 陳信聰:「所以簡單來說,就是視亡如親。」 
 
[00:17:59] 張雪如:「對。」 
 
[00:17:59~00:18:09] 陳信聰:「把亡者當作是自己的親人來對待,所以說, 你絕對反對用懲罰的方式讓這些酒駕的人去接觸大體,對嗎?」 
 
[00:18:09~00:18:34] 張雪如:「今天如果是你摯愛的親人,他離開你已經夠難過了, 你願意讓你最摯愛的親人扒光光,讓這樣子的人來幫你洗穿化嗎? 你願意嗎?再換個角度講,今天我如果是這個大體,我讓他扒光光,讓我這樣子讓他給我化妝、給我洗大體, 我肯嗎?萬一這一個酒駕的那個累犯他是性侵犯勒?他是變態勒?」 
 
[00:18:35] 陳信聰:「了解。」 
 
[00:18:35~00:19:26] 張雪如:「誰肯?好,洗大體是個好事,我非常地痛恨酒駕, 我從以前因為我處理過太多這樣的案子了,我恨死了喝酒的人,我恨死酗酒的人, 我恨死酗酒開車上路的人,因為他們那時候整個狀態是不一樣的, 被他撞死的人有夠衰的,然後家人、我親眼看到對方被撞死,我還在幫他洗大體, 你知道我那種痛嗎?我會走不過去,還好我有經歷過一個課程啦, 那個課程讓我學習到我有經過一個教育的課程,讓我可以換個角度、換個想法, 去看這件事情,然後我不要去管事情的發生、結果是怎麼樣, 不要管他事情的發生,我只處理結果就好,我怎麼樣讓這個往生者在他離開的時候, 他是安詳的、他是一路好走的,我能給他什麼?我能讓他如何地一路好走?這就是我們的目的。」 
 
[00:19:27~00:19:58] 陳信聰:「所以其實大家也有聽到這樣一個重要的觀念啦吼, 不要拿死者來當作懲罰酒駕的工具,死者為大,所以現在其實不管是地檢署也好,縣市政府的首長也好, 他們說不要去洗大體,但是像台東那個案件,他就說沒有啊,不是洗大體, 洗冰櫃啦,還是說洗那個檯子,讓你感受一下什麼叫做死亡這樣。 妳有贊成嗎?」 
 
[00:19:58~00:20:11] 張雪如:「其實我換個角度講,有沒有效?時間會證明一切, 你沒有讓他親自看到他撞死的那個大體,你其實很難,你光是洗冰櫃他是無感的喔, 我不認為他是…」 
 
[00:20:11~00:20:13] 陳信聰:「啊那個新聞就報導『(酒駕犯)我嚇到要死,我下次不敢了』。」 
 
[00:20:13~00:20:36] 張雪如:「看結果嘛,我們看他是不是一年之後,看結果嘛,結果就一定會講話, 你這樣實施一年後,是不是他這些洗過的人會不會再犯?有沒有機會?因為他沒有切膚之痛啦, 他只能感受、他只能感覺,沒辦法感受,感覺跟感受差多少?感覺只是『你現在受傷了,我知道你很痛』那是感覺, 可是『感受』是我真正流血、我很痛。」 
 
[00:20:36~00:20:56] 陳信聰:「那如果我們再換一個方式啦吼,因為看那個冰櫃,說實在的, 我們常常去殯儀館看久了,就覺得沒什麼了,但是你去看那個同樣都是酒駕、自己撞死的那種, 不是去撞別人的那種,是自己撞死的、撞得碎片四散的那種, 『你看!你再喝啊!再酒後開車啊!你再酒後駕駛,你就會變成這樣』,這樣妳有贊成嗎?」 
 
[00:20:57~00:21:54] 張雪如:「其實在網路上有很多人在發言, 我這樣子講好了,其實鞭刑,老實說我非常贊成鞭刑,鞭刑真的是非常有用, 而且他是自己、自己可以馬上感受到、馬上就覺得很痛的, 還有我們處理那些上吊的,其實不排除啦,其實當你看到上吊, 其實你可以去輔助把上吊的人把他拉下來這也是一個方式啊。 好,我們很多火警的現場不是有很多的焦屍嗎?當我們跟這些火警…,我也是義消的, 我們也會去處理這些焦屍,在抬出來的時候也是, 還有就是說其實我這陣子都有、因為最近發生事情太多,我們常常在職場上都會講, 換個角度講,也有人建議可以跟他、叫他好啊,在太平間陪他睡嘛,就睡冰櫃旁邊嘛, 在太平間露營也不錯啊,就讓他在太平間睡,讓他感受一下啊。我是這麼想。」 
 
[00:21:54~00:22:20] 陳信聰:「潘議員、潘醫師我請教一下,就精神科學的這種角度來講, 因為剛剛我們談到太多都是累犯,三成剛剛那個石警官講的說,那個數字是有抓到的三成啦, 有太多人是沒被抓到啦,所以不是說一百個酒駕裡面,三十個是那個累犯, 至少有四、五十個可能都是累犯啦吼,只是他沒被抓到,對這種人到底該怎麼辦? 。」 
 
[00:22:20~00:24:02] 潘建志:「所以,你講說科學,我們精神醫學就是,也有人講行為科學啦吼, 那我覺得剛剛大家講的都是把這個酒駕當作是一個罪犯的觀念, 不過,其實從醫生的眼光來看,我們會很痛恨這個酒駕,我們說他是可惡之人, 可是我要講喔,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其實這些酒駕的人,某種程度上他也是病人, 怎麼說勒?其實我很同意石警官的說法,台灣的研究裡面,這種重複酒駕的、重複酒駕的, 其實很多人他根本是酒癮,酒精成癮啦,他已經上癮了,他今天不是說『我要開車才喝酒』, 他是整天都在喝酒,這種人有多少?我們大概流行病學的統計, 大概一般在台灣最近的統計大概就是2%,也就是說啦, 在台灣吼,每天眼睛一睜開就要喝酒,每天喝酒的人,佔百分之二, 你算算看喔,那就是多少人?四、五十萬人,那這個數據在很多偏鄉, 尤其是原住民的部落會更高,因為原住民我們不是歧視,他們的基因有不一樣的地方, 所以很多喔為什麼他一直重複會喝酒?其實很多人他後悔,他不想要喝,他也很難過, 他每天起來就很憂鬱,『我怎麼會這麼沒有用!每天喝酒,工作都做不好!』但是我跟你講, 越痛苦、越後悔、越難過的時候,他就要拿酒來, 我們講說吼『借酒澆愁,愁更愁』,對,他不想要喝,但是你若不喝,手就會開始發抖。」 
 
[00:24:02~00:24:06] 陳信聰:「他喝了之後,就不要開車啊,你要傻,就待在家裡傻就好啦。」 
 
[00:24:07~00:25:28] 潘建志:「石警官講得很對,他整天都在喝酒,他盡量想不開車, 可是大家知道,請問一下台灣是不是到處都有大眾捷運系統?你不開車,啊你怎麼辦? 你要怎麼動作?你要找人來嘛,啊找不到人的時候,他、他、他自己也要想辦法, 欸他要到一個地方,他不一定叫得到計程車啊,有些地方啊,所以我舉一個很有趣的例子, 他很痛恨酒駕,酒駕殺人更可惡,我們就把他當作預備殺人犯嘛,可是大家知道嗎? 酒駕致死裡面吼,老實說騎摩托車的比開車多,啊騎摩托車怎麼死的?撞死、自己撞死的, 就是說他不光只是殺人,他某種程度也類似自殺。其實因為喝酒,然後騎摩托車,碰!撞死的, 比喝酒開車、撞死別人,在統計上數目還要高,還要高!他不是、不是說喔這些人可惡光是要害別人, 他害死自己就很多了耶,而且統計出來這些重複酒駕的,什麼樣的人最多?勞工階層的最多, 然後呢,有一些年紀的,那裡面離婚的比率很高、工作不順利比率很高, 收入不高的,就是這個柯P(柯文哲)有講過、被人家批評, 但是真的是很多是社經地位他並不高的 。」 
 
[00:25:28~00:25:30] 陳信聰:「所以他某種程度也反映是整個社會的問題?」 
 
[00:25:31] 潘建志:「對。」 
 
[00:25:32~00:26:21] 陳信聰:「不過我們來看看這個數字啦吼,就儘管他是一個社會問題, 但是他已經嚴重到說任何人你現在走在路上,你很可能莫名其妙就被撞死, 就真的你沒有辦法,每一個人都不會是局外人啦。我們來看看從100年一直到105年, 其實我們警方取締酒駕的件數都差不了多少, 十萬、十一萬,大概都差不多,可是我們每年取締的違規數呢,依送法辦呢大概也是六萬、五萬左右, 每年我們大概會十到十一萬的人,因為酒駕被抓,一年喔!十萬多個人酒駕喔! 你就想現在路上一年有十萬多人喝酒後開車、騎機車的(人)。」 
 
[00:26:21~00:26:25] 林美娜:「那是因為我們有警方設攔截點,做攔截的。」 
 
[00:26:24~00:26:27] 陳信聰:「是。還是有那麼多人沒有被攔截到的。」 
 
[00:26:27~00:26:31] 林美娜:「所以,這個大概是、這個黑數(dark figure)大十倍。」 
 
[00:26:30~00:26:32] 潘建志:「有酒癮就四十、五十萬人了啊。」 
 
[00:26:32~00:26:33] 陳信聰:「十倍?那不就是一百萬?」 
 
[00:26:34~00:26:54] 林美娜:「大概是十倍,因為很少、很少國家像我們台灣這樣有設攔截點, 這麼努力地在攔截,那我們很粗略的一個想像,應該是十倍,每天酒駕的人大概是、全國大概是一百萬人。」 
 
[00:26:49~00:27:49] 陳信聰:「那你看喔,這個我們十萬, 譬如105年、去年,10萬4千個(104756件)取締酒駕違規,其中6萬2千9百件(62959件)是移送法辦, 移送法辦叫做酒精濃度超過0.25,那個就已經喝醉、茫到不省人事了, 剎車跟油門都已經分不清楚的那種狀態了,六萬多件,啊你可以不去制止嗎? 我們來看看,到底該怎麼做?儘管現在我們刑責呢是一直地拉高, 然後呢,也已經要所謂的有公共危險罪的這樣子一個做法,然後甚至我們也談到說, 那不然你去殯儀館躺躺看,看到底是被你撞死的,還是你以後會自撞而死的那種情況是如何。 為什麼還是沒有辦法有效遏止酒駕?數字為什麼還是這麼高? 我們來看看這個所謂的殯儀館清掃的這個爭議該怎麼面對。」 
 
 
  
 
 
   [00:27:51~00:28:07] 記者旁白:「酒駕肇事案頻傳, 光台北市近十年累積酒駕累犯數就超過二萬三千件,該如何遏止?一直是道難題。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就建議針對酒駕累犯應該要到殯儀館協助洗大體,體驗生命教育的課程。」 
 
   [00:28:08~00:28:21] 台北市議員 何志偉(105.11.14):「我還是要講, 這些酒駕的人,他們自己就是死神,可是他們永遠不了解什麼叫做死亡, 唯有讓他們看到(大體)、讓他們接近(大體),讓他們知道,我們的生命教育才有辦法直接落實。」 
 
  [00:28:22~00:28:38] 記者旁白:「不過台北市殯葬處考量家屬感受,沒有讓酒駕者直接洗大體, 而是規劃讓酒駕者到殯葬處進行社會勞動役,協助大體進出室等周邊範圍的清潔工作, 但對於這項政策,各界看法不一。」 
 
  [00:28:39~00:29:00] 德元禮儀負責人 陳繼成:「應該沒什麼效果,現在的年輕人,對於死亡這件事情, 越來越沒有忌諱,不像以前四年級、五年級的人對死亡會很恐懼。 (建議)那如果是光推遺體(從病房)推到太平間,這個應該是比較簡單, 沒有什麼技術性的,然後就可以讓他們有所謂的生命教育。」 
 
  [00:29:00~00:29:14]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105.11.12): 「參加講習的受處分人,也可以躺在停屍床,被推著轉一圈試試看, 如果你下一次你再不改,你就是下一個那個大體,你就是下一個那個躺在停屍床的人。」 
 
  [00:29:15~00:29:27] 記者旁白:「今年一月地檢署認為此舉不宜,因此酒駕者如果到殯儀館打掃, 必須避開移靈通道,並且只能在非移靈時間,打掃公共區域。」 
 
 
  
 
 
[00:29:28~00:30:34] 陳信聰:「不過美娜姐我請教妳啦吼,我們還是再談一下這個如果說有用的話, 是不是其他縣市要跟進?不過我們強調不是去洗大體,因為那個真的是對死者不敬。 但可不可以這樣做?譬如說,我們依照『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 檢察官有權說,啊你這個呢要去做社會服務、勞動服務等等啊,去殯儀館做一些服務。 再來呢,台北市其實已經規劃了,大體進出館、悲傷輔導室、停棺室,你要去那邊幫忙, 其實就是去看啦。 再來台東市,我們剛剛看了很多就是呢在上個月(2017/03/15)的時候,安排十名酒駕累犯,初犯沒有啦, 累犯去洗冰櫃、解剖台、大體托盤等的。可是包括新竹宜蘭呢,是說要觀看一下, 再看要不要跟進。新北、基隆、桃園說要尊重死者。花蓮說,以前曾執行過, 但是因為當事人抱怨,我不曉得當事人是說那個死者家屬? 還是說去洗(大體)的這個所謂酒駕的這個罪犯抱怨?那如果他抱怨、會做惡夢、叫停, 這個應該要擴大做。」 
 
[00:30:35] 林美娜:「這表示有震撼。」 
 
[00:30:35~00:30:45] 陳信聰:「對啊,應該擴大做,統統連初犯都叫來洗。 再來,要顧及到家屬的感受。我想問的是說,如果有效,那就全台跟進嘛!」 
 
[00:30:45~00:31:17] 林美娜:「我們在跟交通部的這個公路總局在做建議的時候, 我們就是做這樣的建議,就是說換一個場域, 讓大家、肇事者自己去面對那個、自己有可能下一個是自己的那一個死亡的場域, 讓自己去經歷過、試試看,那我們也都好不容易要求台北市政府的殯葬處來配合, 可是現在顯然交通部公路總局他還有所顧慮。」 
 
[00:31:18] 陳信聰:「有不同意見啦。」 
 
[00:31:19~00:3130:] 林美娜:「對,所以他現在、他現在的處理的方式,還是在教室裡面聽演講、看錄影帶, 然後就這樣子時間就過去了 。」 
 
[00:31:30] 陳信聰:「是。」 
 
[00:31:31~00:31:55] 林美娜:「那我是覺得這個台東的地檢署真的是很可取的, 至少他們就先試試看,那我覺得這些人基本上還沒有、還來不到撞死人的階段, 可是他已經是累犯,那你在這個時間點,你如果不攔截他,讓他從心裡真的做一個覺悟, 下一次他有可能就去撞死人。」 
 
[00:31:56~00:32:08] 潘建志:「這裡吼,這裡我就覺得有一點我們要質疑的啦, 你覺悟就真的可以讓這些人不再酒駕嗎?或者說,進一步地,他的酒癮就可以治療好嗎? 我打一個很大的問號!」 
 
[00:30:08~00:32:14] 陳信聰:「抱歉,我請教你一下,那相較起上課,這個一定比較有用嘛。」 
 
[00:32:14~00:32:59] 潘建志:「你怎麼知道?沒有、沒有,我們想吼有比較有用, 那個(懲罰方式)是(讓民眾覺得)很爽的啦,這個很叫好啦,但是不是真的有效, 我查了一下那個醫療資料庫,因為泰國做過,美國加州做過, 啊到底有沒有效?我敢說啦!還沒有人真的去驗證過啦, 說不定、說不定沒有效,反而復發率更高,誰知道? 我們有的時候我們自己覺得說好像這個、你如果把他當作罪犯啊, 你就會恨不得一槍把他槍斃,甚至,好, 我們用鞭刑,可是這個真的對他們會有幫助嗎? 這個要等到吼有那個實際驗證,我們就講有科學態度的結果出來以後,你才能確定有效啦。 舉一個例子,你如果去買菸,菸上面都會印哦」 
 
[00:32:59~00:33:01] 陳信聰:「那個黑掉的肺癌。」 
 
[00:03:01~00:33:23] 潘建志:「對,黑掉的肺、牙齒爛掉、什麼孕婦怎樣怎樣,那請問酒駕有減少嗎? 那你這樣子,我們當然心裡覺得說『喔,這個好像很爽快的一件事』, 但是這真的是不是真的有效?如果真的那麼有效,我跟大家講很簡單啦! 所有用毒品的,因為在醫師的眼光裡面吼,酒癮跟毒癮就是一樣的東西。」 
 
[00:33:23] 陳信聰:「啊但是。」 
 
[00:33:24~00:33:28] 潘建志:「所以,所有吸毒的人你都來這麼一套, 那世界上就沒有毒癮的問題。」 
 
[00:33:28~00:33:35] 陳信聰:「我還是拿菸來做比喻,印了那個黑掉的肺, 不見得可以減少所謂的吸菸人口。」 
 
[00:33:36~00:33:37] 潘建志:「他常常看到,他就麻痺了。」 
 
[00:33:36~00:33:39] 陳信聰:「但,放在那裡也不會增加吸菸人口啊。」 
 
[00:33:39] 張雪如:「是啊、是啊。」 
 
[00:33:40~00:33:45] 陳信聰:「我多做的嘛,我不是說我施行這個,我別的方法我就不去做, 我多做的,哪會不好呢。」 
 
[00:33:46~00:33:52] 潘建志:「有一些檢察官,因為吼他現在如果說去洗屍體, 大概就是換取緩起訴啦。」 
 
[00:33:52~00:33:54] 潘建志:「喔~他反而可以不被起訴。」 
 
[00:33:54~00:34:38] 潘建志:「換取緩起訴,但是也有一些檢察官,我自己在醫院裡面, 我就好幾個酒癮的病人,檢察官指定過來,你如果不去看醫生、戒酒, 我就要起訴你。結果每一次怎樣,你知道嗎? 每一次那個病患來吼,他看一次診,就要開一張診斷書,他每次這樣開,我說『你開一張就夠了吧? 為什麼每次都要開?』,他說『不行,我的檢察官就規定我,每一次都要開(診斷書)』, 而且他還要想辦法什麼你知道嗎?他還要抽血,去驗他的那個血液的酒精濃度, 就是那個檢察官說你去給我看半年,兩個禮拜看一次,連續半年,證明你真的沒有喝酒、戒了, 那好,我才給你緩起訴。這也是一個方法啊。」 
 
[00:34:38~00:34:55] 林美娜:「潘醫師現在講的這一個事情, 其實在台北市政府透過市立聯合醫院的崇德院區, 去跟台北市地檢署合作的去撈那個酒癮者然後協助做治療, 這個是目前最積極的。」 
 
[00:34:55] 陳信聰:「是。」 
 
[00:34:56~00:35:19] 林美娜:「可是,就像主持人剛剛講的,我們的前提是在勞動服務跟道安講習, 這是既有法律規定的,怎麼樣充實這裡面的內容,怎麼樣達成真的是有相對有效地去震撼這些受處分人, 是這樣的一個前提,而不是說有A就沒有B,有B就沒有C,不是這樣的。」 
 
[00:35:19~00:35:25] 陳信聰:「換句話說,你去殯儀館清掃工作,你該被起訴還是要起訴, 你不能因為這個東西,而被緩起訴,這樣子?」 
 
[00:35:27~00:35:55] 林美娜:「這個就是檢察官他的權力,他在跟這個受處分人之間這個談判的權利, 那有各種不同的條件,只是這個勞動服務跟道安講習這目前就有的一個制度之下, 我們怎麼樣來充實它的內容,而不是讓大家去掃掃垃圾、撿撿樹葉, 或者是在教室聽聽講課、演講,然後在那邊打瞌睡,這不是這樣子嘛。 。」 
 
[00:35:55~00:38:01] 陳信聰:「了解,要教育就要震撼啦,不過石警官我要請教你, 很顯然我們之所以再談到這部分,就是因為這一部分好像沒什麼用, 或者是說也許有用,但是沒有那麼有用。 我們來看看,現在的酒駕罰責啦吼,如果你被臨檢下來的話,你的酒測值超過0.15毫克, 要怎麼處罰呢?罰一萬五千元到九萬元,大概都是罰最低的啦,你有時候是初犯的話, 而且沒有所謂的肇事,吊扣駕照一年,換句話說,一年內你不能開車, 一年之後你的駕照要生效了,這個是比較輕微的,重點是這邊不用關, 酒精濃度0.15(毫克)、沒有達到0.25這個範圍呢,不用關,罰一萬五千元到九萬元。 但是你的酒精濃度如果超過0.25呢,0.25是多少?會喝酒的,大概三罐、四罐啤酒就超標了, 會喝的啦。那如果是不會喝的,兩罐就超過了。台灣啤酒喔,你不是喝那個高粱喔, 台灣啤酒兩、三罐就超標了。酒測超過0.25,就是公共危險罪,要移送法辦, 移送法辦之後呢,沒有肇事的話,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肇事喔、沒有撞到人。 那如果你撞到人、把對方撞死,三年至十年、致死的話,(關)三到十年,重傷一到七年、吊扣駕照。 但是有一個很大很大的漏洞,我被警察抓到,這就很多那些什麼有些名嘴也是這樣嘛, 『我拒絕酒測』,啊拒絕酒測怎麼辦?好,來,不依照所謂的停車接受稽查酒測的話呢, 直接罰你九萬元,看你受得了這樣的罰款嗎。吊銷駕照三年, 第一個,我三年內就不要開車啊,我坐計程車。或者是說可能他就會無照駕駛, 這種人呢,他也許酒精濃度已經飆到很誇張了,但是他知道這個漏洞, 他就去鑽,鑽的結果,他直接罰九萬,而且這種人很多,不用被抓去關, 這樣哪有道理的啦!」 
 
[00:38:02~00:39:20] 石明謹:「所以我在講說,你這個酒駕要制止他,我們要從幾個方向來看。 第一個是源頭,你的生活、你的文化就是每天都在喝酒的, 比如說以前我為什麼會被報導是那個酒駕殺手?曾經有一個人他半年就被我抓了七次, 那為什麼?她自己開酒吧,她是老闆娘,每天上班就是喝酒嘛,下班就開車(回家), 就被攔截到,她就是她的文化還是她的生活,她就是非得喝酒不可, 那有的人就是像潘醫師所講的,他就是每天要酗酒,但是要出門嘛,對不對? 好,這個文化跟源頭的部分就是你怎麼樣改變這文化? 或者是我們要在台灣要認知『喝酒喝太多』是一種病,你要去看醫生,我們要有這個認知。 好,源頭改變。那源頭不講,你有兩個方式,第一個,就是重罰、禁止他, 我們現在有很多的罰責。第二個是你不要讓他(酒後)開車(上路), 不要讓他碰交通工具,那你不要碰交通工具,有什麼方法呢? 我認為其實應該要沒入他的交通工具,以我們實務上來講,比如說我以前在大安分局的時候, 我們攔到的車吼,酒駕都是什麼?開那個BMW以上的喔,隨便一個也是保時捷、也有法拉利的, 你把他攔下來、酒測完,紅單簽一簽,他就說『這點小錢,還不夠我油錢』」 
 
[00:39:20~00:39:21] 陳信聰:「(罰)一萬五千元,還…。」 
 
[00:39:21~00:40:20] 石明謹:「無所謂,後來我調到萬華分局之後,萬華分局很多那個喝酒, 他們都凌晨三、四點喝,為什麼?做工,他們要喝那個維士比或者是喝那個保力達, 一大早三、四點就在工地裡面開始喝,然後騎著摩托車就去上工嘛,他們被罰了之後怎麼辦? 我就不去繳罰款,你去看他的那個違規紀錄、酒駕四次、五次,從來沒有繳過錢, 也被吊照的、無照駕駛,繼續每天騎著摩托車去上班,為什麼? 他就沒有錢,你罰我一百萬跟二百萬元,意思是一樣的,他就是不去繳, 所以你罰不到這兩種人,而且你也沒辦法繼續制止他們使用他們的交通工具。 但是如果你可以沒入他的交通工具,你騎那個破機車,五千塊一台,但是你把他沒入,他怎麼辦? 沒辦法上班,出門也沒有車,那你如果每次都被沒入,誰會把車借給你啊? 你下次如果再被抓到,車子被沒入了,也沒有人會借你車。對於有錢人來講, 法拉利被沒入會不會痛?」 
 
[00:40:20~00:40:23] 陳信聰:「痛喔,那個要幾百萬、一千萬耶」 
 
[00:40:21~00:40:32] 石明謹:「賓士被沒入會不會痛?他以後出門、他喝酒應酬, 他就叫計程車,或者請司機。你制止他使用交通工具這就是一個好的方法」 
 
[00:40:32~00:40:40] 陳信聰:「我再重複一下那個石警官啦吼,我們現在罰一萬五, 你對開法拉利的人來說,一萬五,法拉利就不只一萬五了。」 
 
[00:40:39~00:40:47] 石明謹:「啊但是對於窮的人繳不起,對,對於窮的人他繳不起。 我一個月賺22K,你把我…,對,就不繳、反正不繳,實務上很多是這樣」 
 
[00:40:47~00:40:50] 陳信聰:「反正我就不繳,我就出國就好了。我又不是領月薪的啊,我做工的啊, 你扣不到我的錢啊。」 
 
[00:40:50~00:40:53] 石明謹:「你說限制出境有沒有,我一輩子都沒出國過,你把我限制出境。」 
 
[00:40:53~00:41:05] 陳信聰:「所以最有效就是直接沒入,因為我們在法律上,等一下VCR會講, 我們法律上其實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罪,在刑責方面我們就已經視同他叫做『殺人預備犯』。」 
 
[00:41:06~00:41:14] 石明謹:「對,他其實有兩個最大的好處啦,第一個就是說他會痛, 第二個就是你讓他越來越不能接觸交通工具,下次你出門就坐計程車。」 
 
[00:41:14~00:41:17] 陳信聰:「那為什麼現在立法委員都不去立這條法規啊?。」 
 
[00:41:17~00:41:27] 石明謹:「對,其實這一點,是我們要去改進的, 因為這是一個算對他們來說是最直接的, 你直接就影響到他『我下次就沒辦法開車,也沒有人要把車借給我開』對不對?」 
 
[00:41:28~00:41:31] 陳信聰:「不管你開的車是誰的車,你只要酒駕,被我抓到, 我就直接沒收(交通工具)。」 
 
[00:41:31~00:41:38] 石明謹:「對,那以後你接觸交通工具的機會就變少了嘛, 你就算喝了酒,你出門是坐計程車,你就不會造成危害嘛。」 
 
[00:41:40] 陳信聰:「美娜姐,這個方法如何?」 
 
[00:41:41~00:41:54] 林美娜:「我們剛剛談到的是這個拒絕酒測,對不對, 那拒絕酒測現在被認為是富人條款,富人條款,有錢人的,你把他罰九十萬,他也是繳得起的。」 
 
[00:41:49~00:41:55] 陳信聰:「是,有錢人,罰九萬也罰不怕的這種人,他不要被關,就好了。」 
 
[00:41:55~00:42:54] 林美娜:「對。所以我們現在是希望是說可以再加重處罰,或者終身扣照, 那這樣子的這個處罰其實不是為了處罰,是要逼他接受酒測,拒絕酒測的處罰是要逼他接受酒測, 而不是讓他用錢來買單以後,他就逃之夭夭啊。所以我們是希望採取的措施, 在未來這一個在立法院修法的時候,採取的措施是逼這個拒絕酒測的人來面對現實, 他要接受酒測。他如果覺得這樣對他是不合理的、不方便的,譬如說終身扣照, 就把他註記起來這個人就是不能有執照,那他考慮到這樣的後果, 他可能現場就轉念『我還是乖乖接受酒測』,我們就是希望他是必須回到接受酒測這一個制度裡面來。」 
 
[00:42:55~00:43:34] 陳信聰:「所以我們至少有兩個非常明確的立法建議啦吼, 拜託!不管是民進黨的、還是國民黨的,還是時代力量的立法委員你就好好地聆聽, 第一個為什麼拒絕酒測呢?他其實只要繳了九萬之後就沒事了, 繳了九萬,他說『好,我把你扣照三年嘛吼』,三年之後我再考就有啦, 因此美娜姐的說法,是說你如果拒絕酒測,這個罰鍰也許再高一點,但是永久扣照! 絕對不得終身再考!吊銷之後也不能再考!不是說三年過了你就能考, 這是一個,而且你必須這個罰則呢要高過這邊,一定要高過這邊(接受酒測且酒精濃度達0.15、0.25的部分), 啊不然他就都會選擇這邊(拒絕酒測的罰責)嘛。」 
 
[00:43:34~00:43:46] 林美娜:「逼迫他回到接受酒測這個制度。」 
 
[00:43:35~00:44:15] 陳信聰:「對不對,你就要去酒測嘛吼,這是一個。 第二個,石明謹講得更清楚啦吼,酒駕的人那台車,不管是摩托車或者是汽車, 就是已經準殺人的武器、準犯罪工具,如果說你帶著一把兇刀、帶著一把槍, 你要去殺人,警察當然會把這個殺人的武器、工具沒收嘛, 車子當然也要直接沒收,不過這部分跟私人財產這部分是不是有違背, 這個立法者要去思考,但是這是兩個非常具體的建議。 啊我再請教議員,因為妳剛剛也說你非常厭惡、憎恨這個酒駕,那妳的建議是?」 
 
[00:44:16~00:44:30] 張雪如:「我曾經想過吼,以前在賣酒的地方就是酒店嘛, 那我以前曾要求過警察局你乾脆去看看哪間酒店、你就去那裡顧, 出來的,如果抓到(酒駕)你就直接送(警察局),這樣最快了嘛。」 
 
[00:44:31~00:44:33] 潘建志:「石警官就是這樣子做啊,站熱點。」 
 
[00:44:33~00:44:38] 張雪如:「啊結果商店一定會出聲的啊,警察顧在那裡, 你在那裡顧,我生意都不用做了。」 
 
[00:44:40~00:45:01] 張雪如:「商店他一定會反映的啊。所以我們在那時候, 曾經要求警察說,你一定要嚴格取締,不管你有多久,一區設一個站,你一站要相隔多近, 你在巷子內也要設立,包括你也可以採突擊臨檢,你可以用抓的啊, 啊造成最近怎麼樣?因為酒駕就要開單,才有績效獎金,才會比較有業績啦。」 
 
[00:45:01] 陳信聰:「真的。」 
 
[00:45:03~00:45:12] 張雪如:「所以大家就全部這樣跳來抓酒駕的,大家都專門來抓酒駕的。 那很多的地方、其他的警政的部分,就有一點忽略了,因為那個績效的分數比較高。」 
 
[00:45:15] 陳信聰:「是。」 
 
[00:45:16~00:46:13] 張雪如:「所以我們慢慢就會發現說,『你是有撞死人的』, 怎麼打電話都是固定那些人啦, 我們這些民意代表固定若會喝酒、會酗酒的就是那幾個, 我特別交代說,我就會預先問他、電話接起來我一定會先問他, 『你有喝酒吼?若不是,跟我說。如果是酒駕,免談!那你如果說警察攔你的,剛剛好而已, 若可以,我會建議啦,那是因為台灣法律不能這樣, 要不然看能不能直接槍斃啦,我是比較同意啦,我們說實在的, 因為我們處理過大體、處理各種的大體處理太多,我們看過那種家屬肝腸寸斷, 然後家屬的那種我們必須陪伴他一路這樣走下來, 那酒駕的人、撞死(被害者)的人我都會建議,乾脆我們就反映到讓他去守靈, 就住靈鋪,顧到他出殯那一天,還兼睡在靈鋪,這樣比較快,還不用請人家來幫忙。」 
 
[00:46:13~00:46:14] 陳信聰:「土地公順便他自己做。」 
 
[00:46:15~00:46:22] 張雪如:「對對對,就從躺下去那一天開始嘛,就站在旁邊看也沒關係, 我若在幫他(受害亡者)換衣服,你就站在旁邊看,也沒關係,我可以接受,你站遠一點。」 
 
[00:46:22~00:46:33] 陳信聰:「其實可以建議吼,就是法務部啊、各全台地檢署就是說不要只是洗那個冰櫃啦, 你乾脆在那邊過夜啦。過個一個禮拜嘛。」 
 
[00:46:33~00:46:44] 林美娜:「我想他…這個有個前提啦, 如果是他是能夠在被檢察官罰勞動服務的前提之下,沒有撞死人啦」 
 
[00:46:44~00:46:44] 陳信聰:「他沒有撞死人,就讓他先體驗一下。」 
 
[00:46:45~00:47:51] 林美娜:「他沒有撞死人,他是累犯嘛,好嗎, 他撞死人,他今天一定是被羈押或者是收押了,或者是這個保釋出來了,等待審判啦。 那我是覺得酒駕肇事之後,有四部曲啦,去向對方道歉,去跟對方下跪、磕頭,然後再來賠償對方啦, 再來就是抓去關,但是這四部曲對受害者跟家屬而言,是無濟於事,對不對? 人都重殘了、人都被你撞死了,你去下跪、磕頭,是要做什麼啊? 你去賠償對方,你要賠對方多少錢?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一條人命兩百萬啦, 讓你再加一點,對不對?中華民國一條人命,不出大概三百、五百萬, 那你撞死人家,然後賠人家這樣一條命、一個這個數字,你能對人家有什麼彌補嗎? 這都是無濟於事,所以我們才為什麼說最根本的是幹嘛?還是從文化做起。」 
 
[00:47:52] 陳信聰:「是的。」 
 
[00:47:53~00:49:11] 林美娜:「這是一個文明的指標嘛,對不對,那我們在各種的進步的指標裡面, 我們台灣人是很棒的,那這一項一定要做到,其實我是每天都像各位一樣, 我更是每天在憤怒啊,每天都在頭痛啊,可是我還是對我們的國人是有信心的, 因為大家知道嗎?這騎摩托車不戴安全帽,罰多少?五百元, 那又怎麼樣?有人去在乎它是五百塊是罰得重,還是罰得輕, 我才決定戴不戴安全帽?不會了,大家是習慣了,尤其是你如果是在都會區, 你如果騎摩托車沒有戴安全帽,其他民眾看到他會想『你這個人是從哪裡來的?』 這就是一個文明的指標,這就是個文化,那既然酒駕這麼普遍, 大家心存僥倖,這一定要從文化做處理,法律一定是最後末梢,急診室一定是最後末梢, 那個都是緩不濟急了,一定要從每一個人從自己的內心建立一個防線, 叫做什麼?『酒駕零容忍』,談酒測值那是為了社會要管理、國家要管理, 但是對我們防酒駕的公益團體來講,你喝了一口(酒)就是不准開車啦! 誰可以保證…。」 
 
[00:49:11~00:49:12] 陳信聰:「不要講什麼(酒測值)0.15、0.25啦。」 
 
[00:49:12~00:49:18] 林美娜:「誰保證(酒測值)0.15以下都不會撞死人?也不會撞死自己?對不對。」 
 
[00:49:17~00:49:29] 陳信聰:「不過有一個很重要的是說, 第一個,你自己喝了酒就要體認你絕!絕!絕對!不能開車,第二個, 你看到你的朋友或是別人喝酒,你一定要無論如何制止他。」 
 
[00:49:28] 林美娜:「要幫忙。」 
 
[00:49:30~00:50:46] 陳信聰:「所以我們剛剛談到說,文化以及整個社會風氣一定要先改變,怎麼改變?剛剛我們談到刑責已經是那樣子了啦吼, 撞死人呢,十年以下。我們現在考慮是不是要再加重?那再加重, 是不是真的有效?這可能大家要思考。譬如說美國酒駕撞死人呢,是二級謀殺罪起訴, 最高可以處死刑;加拿大跟日本呢,酒駕至死也都可以判無期徒刑;台灣最高就是十年啦吼。 再來,餐廳是不是要強制裝這個酒測器?韓國就是這樣做,這個可能是我們等一下真正的重點, 如果說酒駕是準殺人行為,殺人預備犯或是傷害預備犯的話, 那一台車就是所謂的傷害的工具、刑犯的工具,坐在那一台車子裡面其他的乘客, 是不是叫做犯罪的正犯、共犯?這個要思考,所以酒駕防制協會提出一個概念, 連帶責任!大家都坐這一輛車,不管你是開車,還是乘客、還是副駕駛, 這個人酒駕、被抓到,所有人統統都有刑責!我們來看看,酒駕防制為什麼到現在還有這麼多的漏洞。」 
 
 
  
 
 
     [00:50:47~00:50:59] 遭撞張姓夫婦的女兒(101.06.19):「現在不是已經罰責不是都已經很重了嗎, 還會有這樣子的人,他因為一個人喝酒,害我失去了爸爸跟媽媽, 所以我希望他可以被判重刑。」 
 
     [00:51:00~00:51:48] 記者旁白:「2012年彰化線西發生一起酒駕撞死兩命的事故,一名高姓男子酒後開車, 撞上一對騎機車的夫妻,結果機車被撞得扭曲變形,老夫婦也躺在地上, 醫護人員趕緊將他們抬上救護車送醫,但還是回天乏術,也造成了一個家庭的破碎。 到底酒駕的悲劇到底該如何預防?儘管近年來政府不斷加重酒駕罰責, 但有的酒駕累犯怎樣罰都罰不怕,像是2014年一名徐姓男子酒駕開車,追撞一對情侶, 其中的男大生因此送醫不治,更離譜的是,這名肇事者早在前一年就因為酒駕被吊照, 所以他當天不但是無照開車,還是二度酒駕。」 
 
     [00:51:50~00:52:00] 派出所所長 黃立凡(103.03.03):「家屬也有在旁邊,就是肇事者的父親也有在旁邊, 那我當面也跟他做訓斥一下,等於說你是個累犯的一個情形,然後今天又造成這樣的大錯。」 
 
     [00:52:01~00:52:25] 記者旁白:「再度酒駕被逮,高雄地方法院一審重判徐姓男子十年有期徒刑, 附帶民事賠償一千零五萬元,但上訴後,徐姓男子與被害家屬達成民事和解, 獲高雄高分院以酒駕致死及肇事逃逸罪改判七年四個月,但無論判得再重, 被害家屬的寶貝兒子是再也回不來了。」 
 
 
  
 
 
[00:52:26~00:52:58] 陳信聰:「潘醫師,我們還是就人性的部分,因為這個不談人性, 沒辦法自制。一個人喝酒喝下去,基本上就是頭腦秀逗(台語:酒空)、不可理喻啊, 你再怎麼叫他『你要尊重人家的生命』都不可理喻了啦,但是你在外面喝酒, 大多數都有酒伴啦,那不然你在家裡喝嘛,酒伴如果知道你這個人喝了酒之後,還要開車, 甚至更加kyo扣型(*00:52:49)的,你搭他的車,連帶責任, 是否可以透過其他他的同伴的刑責,來去遏止酒駕行為?」 
 
[00:52:59~00:53:43] 潘建志:「但是吼,這個牽涉到一個就是說, ok,你今天要把酒駕這個行為好像說在刑法裡面要做一個特別的處置, 問題是人家會講『啊我其他的,比方說好啦,我抽菸、二手菸,啊這個有沒有連帶責任?』 其他的罪裡面沒有這樣的連帶責任,你要單獨把他立出來的話,這個可能就會有個問題啦。 所以衛福部事實上他有一部什麼?『酒害防制法』,不管是你剛剛、大家講的,把工具沒入, 或是說我要加重刑罰,或是連坐或是什麼樣、洗大體,你要有一個法源的依據, 你以現有的法律,大概都很難做到,大家想一些。」 
 
[00:53:43~00:53:45] 陳信聰:「就是用特別法,立一個特別法。」 
 
[00:53:45~00:53:47] 潘建志:「對,我們早就有菸害防制法了啊。」 
 
[00:53:49~00:53:49] 陳信聰:「我們沒有酒害防制法,。」 
 
[00:53:49~00:54:13] 潘建志:「沒有酒害防制法,我跟大家講一個觀念喔,這次國外很著名的期刊, 我特別把它印出來,為什麼?大家可以看到,這是所有會成癮的物質, 那它對於吼這個社會所造成的危害,一個很簡單的概念,酒精!酒精排第一! 它是香菸的三倍,什麼排在它後面?海洛因、古柯鹼、安非他命。」 
 
[00:54:14~00:54:15] 陳信聰:「安非他命危害還比較低耶。」 
 
[00:54:15~00:55:06] 潘建志:「毒品都沒有酒精這麼嚴重耶,那它這個危害它是怎麼看的? 大家可以看吼,這個藍色跟紅色的部分,藍色就是危害到自己,傷害自己的身體, 紅色就是傷害別人。酒精裡面,酒駕是一個很大的部分,但是酒精不是光這個喔! 我跟大家講,家暴、意外、殺人,合起來就這麼多, 酒精造成的問題,遠遠高過於我們所有其他包括香菸和毒品在內, 今天如果我們說啦用一個比較廣的觀點,要減少酒精的危害, 我覺得勢必要有一個所謂的『酒害防制法』,為什麼?我們有菸害防制法, 所以我們現在電視廣告看不到香菸,十幾年前有喔~電視有香煙廣告喔!」 
 
[00:55:02~00:55:08] 陳信聰:「不能有香菸,你看那個豬哥亮,訪問時都在吸菸,對不對。」 
 
[00:55:09~00:55:31] 潘建志:「對。可是我們現在電視吼,還有很多名人在代言酒精的廣告, 大部分都晚上播出啦,但是很多人你說啦!我叫你不要酒駕,怎樣酒駕很可怕, 可是在那個廣告裡面,喝酒被描述成一個溫馨的事情吼,是一個說上班族要加油、很潮的事情。 」 
 
[00:55:28~00:55:33] 林美娜:「是一個很潮的事情、很流行的事情。」 
 
[00:55:34~00:55:57] 潘建志:「所以我跟大家講,台灣的酒精消耗量現在還是年年在增加, 那台灣的研究已經證明了是什麼?酒駕行為跟喝酒的頻率、喝酒的量是成正比的。 你很難啦,你很難說我們現在大家在那邊拼命講講講,講說酒駕不行!酒駕不行! 你能想像說大家拼命喝酒,然後都酒駕都沒有增加?可能嗎?」 
 
[00:55:57] 陳信聰:「不可能。」 
 
[00:55:58~00:56:03] 潘建志:「這個不合常理嘛!所以你從源頭下手,我覺得啦,要有酒害防制法。」 
 
[00:56:03~00:56:05] 陳信聰:「酒害防制法,我們有菸害防制法。」 
 
[00:56:04~00:56:15] 潘建志:「就像菸害防制法那樣,那剛剛講的種種的這個特別的法律上的處置, 才能編在這個專法,不然刑法沒有那麼多空間可以讓你做這些事嘛!」 
 
[00:56:10~00:56:11] 陳信聰:「全部納進來。」 
 
[00:56:14~00:56:21] 林美娜:「是,我覺得潘醫師講得非常好, 那這個應該是我們防酒駕協會中長期努力的目標。」 
 
[00:56:21~00:56:22] 陳信聰:「酒害防制法。」 
 
[00:56:22~00:56:44] 林美娜:「我們要知道一個菸害防制法奮鬥了多少年?二十年超過! 而且抽菸是百害無一利,百分之一萬的不好,這個大家都可以理解。 可是酒它還是有一個灰色的空間,這個小飲養生,這個醫生應該也是知道的。」 
 
[00:56:44~00:56:46] 潘建志:「醫生不贊成,我是不贊成。」 
 
[00:56:45~00:56:50] 林美娜:「所以這部分,為什麼要推動酒害防制法,不是目前短期可以做得到的。」 
 
[00:56:50~00:56:52] 陳信聰:「但是連帶責任就可以馬上先做?」 
 
[00:56:52~00:57:00] 林美娜:「是,連帶責任這就是我們從日本借鏡過來的,那麼在這個會期呢,已經有三個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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